永城市召开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主任会议
商丘市政府党组成员、永城市市长马富国,市政协主席朱传峰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李宗岩,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刘兴中,副市长骆本京,市政协副主席王则文,市总工会主席梁廷振,市财政局局长马永堂,市住建局局长刘军及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。
会议由骆本京主持。
会议指出,经过不断地学习创新,规委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审查水平不断提升,对项目规划深度、设计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从设置公厕、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基本要求,到建设幼儿园、社区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逐步完善;从建筑物造型、布局等规划设计的基础规范,到建筑物色彩、美化亮化等整体形象的统筹提升,规委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,保障规划的严肃性,会议强调,一是未经规委会审批,开始动工建设及建设完成的项目,一律不准呈报规委会研究;二是未经规委会研究批准的项目,建设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,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;三是严格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备案,对于提供虚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、篡改日照分析等违反国家技术规范的设计单位,坚决清出永城规划设计市场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行严格技术把关,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会议要求,在小区项目规划建设中,开发企业要按照国家规范,无偿提供标准的社区办公用房,用于社区委员会、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,满足小区居民的日常需求。
市政府办、城乡规划服务中心、城乡建设服务中心、国土资源局等规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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